市科計〔2021〕48號 關于組織開展桂林市自籌經費科技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(2021-12-1)
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激發(fā)創(chuàng)新主體活力,激勵促進全社會加大研發(fā)投入,參照《自治區(qū)本級自籌經費科技項目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文件精神,結合我市科技創(chuàng)新和項目管理工作實際,現組織開展市本級自籌經費科技項目(以下簡稱“自籌項目”)申報工作?,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組織方式
根據經濟社會發(fā)展和科技創(chuàng)新需求,由項目申報單位提出項目申請,經評審等程序后批準自籌經費項目立項實施。
申報條件和要求
(一)申報單位的基本條件與要求
1.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桂林市內注冊,財務狀況良好,能自籌解決全部研發(fā)經費,并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(yè)單位。
2.聯合申報單位不超過3個(項目牽頭單位不計入內)。
3.項目單位應具有良好的科技研發(fā)基礎和條件。如有不良社會信用記錄且不良記錄尚未處理者、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(yè)名單者,不得申報。
(二)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條件與要求
1.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和科研誠信記錄,并承諾嚴格遵守國家、自治區(qū)和桂林市科研誠信管理有關規(guī)定。
2.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是項目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。
3.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。
4.項目組成員中屬于項目申報單位(含聯合申報單位)的在職人員所占比例應達到50%以上。
5.項目負責人同一時間承擔的項目數一般不能超過兩項(含自籌及非自籌項目)。
(三)其它相關要求
1.項目的實施年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,如有特殊情況,請申報單位在項目申報材料中說明。
2.本次項目申報領域限于工業(yè)、農業(yè)和醫(yī)療衛(wèi)生行業(yè)。項目類別為重點研發(fā)計劃項目和技術應用與推廣計劃項目。
3.本次申報每個單位牽頭申報不超過5項。
4.自籌項目參照桂林市科技計劃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實施管理。
三、申報材料及要求
(一)本次自籌項目申報為紙質件受理。請申報單位自行下載本通知附件中的申報書和可行性報告模板,填寫申報書和可行性報告,并根據實際申報項目提供相應的附件材料(均需原件掃描),具體要求如下表:
裝訂順序 | 附件名稱 | 申報條件 |
1 | 立項查新報告 | 重點研發(fā)計劃項目須提供(2021年6月1日之后)。 |
2 | 聯合申報合作協議書 | 多個單位聯合申報的項目須提供,明確各申報單位在項目中的分工、責任、權利、利益(如知識產權等)分享自籌資金投入比例等。 |
3 | 醫(yī)學倫理委員會審查同意意見 | 醫(yī)療類項目須提供。 |
4 | 審批文件或許可證書 | 涉及行政許可的項目須提供。例如:新藥證書、通訊電力入網證、生物新品種登記證、農藥登記證、特殊產品生產許可證等。 |
5 | 專利證書 | 擁有專利權的項目須提供。 |
6 | 技術轉讓合同、技術合作合同或協議、知識產權變更協議 | 涉及技術轉讓、技術合作和知識產權變更的項目的項目須提供。 |
7 |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| |
8 | 項目負責人身份證、職稱證書或博士學位證書 | |
9 | 其他 | 其他佐證材料 |
申報項目材料(紙質)打印、裝訂必須符合存檔要求,不允許用塑料夾、皮包裝,封面(首頁)必須為紙質且內容格式與《項目申報書》封面一致。申報項目材料不予退還,請自行留存。
四、受理時間和地點
請于2021年12月11日前,將加蓋公章后的申報書和可行性報告連同申報附件(一式4份,其中原件1份)送至市科技局(臨桂區(qū)青蓮路投資發(fā)展大廈北樓20層)對應科室。具體安排是:
工業(yè)領域項目送至高新技術科(2011室),聯系人謝志國,聯系電話:0773-2825452
農業(yè)領域項目送至農業(yè)農村科技科(2009室),聯系人廖瑞敏,聯系電話:0773-2827872
醫(yī)療衛(wèi)生領域項目送至社會發(fā)展科技科(2008室),聯系人李斐,聯系電話:0773-2824552
未盡事宜請與市科技局發(fā)展規(guī)劃與科技監(jiān)督科聯系,聯系人鄭毅,聯系電話18078359323。
附件:1.桂林市自籌經費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(格式)
??????2.可行性報告(提綱)
桂林市科學技術局????
2021年11月30日